解读《楚雄州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11-02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7〕21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现就《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从汽车全流通过程看,要促进汽车消费,二手车交易是关键节点。便利二手车交易,既可以盘活二手车存量,拉动新车增量,淘汰老旧车辆,同时还可以带动汽配、维修、保险、金融等相关服务业发展,对稳增长、促消费产生重要作用。2015年我国新车销量2459.8万辆,汽车保有量超过1.7亿辆,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二手车与新车流通量比例一般在1.5:1以上,若按此比例计算,二手车市场潜力巨大。当前,二手车交易不便利、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制约了二手车消费,也对新车消费造成影响。为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带动汽配、维修、保险等相关服务业发展,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23号)。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楚雄州二手车市场,拉动新车消费,结合全州实际,出台了《楚雄州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
二、《方案》有哪些具体措施?
《方案》紧扣便利二手车交易这个主题,围绕优化自由流通环境、便利交易登记、完善税(费)征管等重点内容,提出了七条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政策措施。
(一)优化二手车流通市场环境。为了开放二手车自由流通市场,防止地方出现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方案》提出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3号),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对于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省州内外二手车均可跨区域流通,办理转入和转出手续,迁入登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不得超范围限制二手车转入和转出。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工作按照现有政策开展。
(二)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二手车登记是二手车交易的重要环节,为便利二手车交易,《方案》提出,公安、国税、保险、金融开展“一站式”服务,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不得违规增加限制办理条件,对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推行进场服务,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这些措施将更加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针对二手车市场的设立,《方案》明确,二手车交易市场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市商业网点发展布局规划,应具备为买卖双方提供车辆展示、合法性检验、信息查询、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同时还进一步明确,禁止交易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机动车整车及其“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禁止交易改拼装机动车。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行政区域。
(三)加强二手车流通信息管理。二手车交易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导致消费者不能明白、放心消费,严重制约二手车流通发展。对此,《方案》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整合全州二手车车辆信息、交易市场、企业及交易登记的有关信息数据,建立健全二手车流通信息工作机制,实现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主体的纳税信息、金融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及二手车交易流通环节的各项信息跨部门、跨县市、跨行业的数据共享、信息公开和互联互通,加快建立覆盖生产、销售、登记、检验、保养、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体系,加大非保密、非隐私性信息的社会开放度。
(四)完善二手车交易税(费)征管。目前,二手车经纪公司尚未实行营改增,《方案》提出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进一步优化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严格税收征管,加强纳税信用的激励和惩戒。当前,州内部分企业根本不具备二手车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基本条件,只是在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有“二手车”的相关字样,企业就认为自己二手车市场或二手车经营主体,也不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经营范围不清,权力不明,从而出现超范围经营和越权使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方案》提出,加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不符合二手车经营条件的经营主体,不得申领使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在以市场、企业所在地或销售方所在地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税务机关要抓好现行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的落实,及时根据国家税制改革进行政策调整,改进征管方法,在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和信息公开体系的基础上,实现税(费)及时征缴入库和车主信息同步变更,不断拓展二手车交易各项税(费)的多元化缴纳渠道,保障各项税(费)征缴方便快捷,切实降低征纳成本,优化纳税服务。通过规范二手车市场税收征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五)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由于二手车信息不对称,车辆残值难以确定,信贷、保险门槛都较高。《方案》提出,加大二手车交易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门槛,简化信贷手续。支持二手车贷款业务,适当降低二手车贷款首付比例。加快开发符合二手车交易特点的专属保险产品,不断提高二手车交易保险服务水平。
(六)推动二手车流通模式创新。提升专业化水平、优化交易方式、发展新型营销模式是便利二手车交易的重要内容。《方案》提出,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化经营,提升整备、质保、旧机动车零部件交易、租赁等增值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建设一批车辆检测和整备设施完善、服务流程统一规范的区域性品牌二手车交易市场。大力发展“互联网+二手车流通”,引导二手车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网络拍卖等交易方式。推动新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积极发展二手车置换业务,利用现有营销渠道和质量认证、服务保障等品牌优势,拓展品牌二手车经营业务。
(七)加强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不完善是制约二手车交易的重要因素。《方案》提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采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方便社会查询和应用,促进二手车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行二手车品质认证和诚信市场(企业)等级评定体系,自然淘汰服务落后、质量无保障、信息不透明的企业,着力解决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车辆、企业、价格等方面信息不透明、权益难保障等难题。
三、《方案》核心内容是哪些?
《方案》提出的每一条政策措施都非常重要,都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对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都不可或缺。七方面政策措施中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市场环境、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加快二手车流通信息管理、完善二手车交易税(费)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更为重要。特别是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市场环境,取消各种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措施尤为关键、更加急迫。只有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才能营造一个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交易,消费者放心消费、明白消费,市场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环境。
四、如何确保《方案》落实?
确保《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地,需要各县市、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努力。对于每一条政策措施,《方案》都提出了分工要求,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同时,《方案》强调,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便利二手车交易、促进二手车流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好相关工作。
楚雄州商务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