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15年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15年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工信交通〔2015〕99号
各州市工信委,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省工信委结合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实际,研究提出了2015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州市工信委及相关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遵循中央及我省总体发展战略部署,重点抓好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市场布局、提高行业素质、强化监督管理及提升信息化水平等工作,切实巩固行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和成果,再接再厉、乘势而上,进一步提升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整体水平,全面实现行业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一、争取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行业政策法规体系
《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草案)于2014年底报省政府法制办后,已被省政府立为2015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一档,年初,省法制办即将开展立法调研和意见征求等工作,年中完成送审稿报政府审定。为此,在下步工作中,全省各级工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立法的各项工作,保证年内立法工作的完成,切实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二、组织召开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省工信委将继续组织召开省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对行业发展规划、政策体系完善、市场监督管理、企业升级改造、回收网点设立、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进行研究讨论,完善符合全省行业发展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对策,强化各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职责,进一步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新格局,提升对全省老旧汽车更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各州市工信部门也要结合本地行业发展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
三、结合实际调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体系布局
2010年,我省制定并实施了《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规划》较好的促进了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有效监督和规范管理,对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是《规划》期最后一年,行业发展也随着经济和社会环境变化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省工信委将适时对《规划》作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和变化,更好地发挥《规划》对行业发展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四、推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及回收网点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行业回收拆解技术和服务水平
按照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及《商务部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精神,我省从2011年起全面开展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工作,引导全省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网点通过对现有场地、设施设备等进行升级改造和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逐步提升了全省回收拆解企业和回收网点的技术与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全省已有20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升级改造达到了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标准,尚有3家企业没有完成升级改造达标工作。2015年,我省将继续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升级改造工作。一是力争全部完成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工作,对年底前还没有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企业,将作出相应处理。二是着力推进回收网点升级改造。各州市工信委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州市回收网点升级改造计划并报省工信委,省工信委根据各州市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并从中选取部分升级改造工作较好的回收网点作为示范推广学习。
五、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依法经营专项检查,进一步净化行业发展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将在适当时候对全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网点和非法市场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网点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行业规范经营;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市场,为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营造更为干净的经营环境,维护行业发展秩序。
六、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从业人员素质培训,进一步提升行业综合素质和水平
近年来,我省出现了一些行业违法违规苗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从业人员素质低下、法制意识淡薄。今年将把全面提升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继续推行行业从业人员挂牌上岗。各州市工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从业人员挂牌上岗制度,行业协会要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满足企业培训需求。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政策法规的教育力度。各州市工信部门要强化对回收拆解企业从业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国家及我省的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基层回收拆解人员的法制意识教育。行业协会要以会议、简讯、政策汇编等形式,大力宣传政策法规。要印发简要政策汇编手册,做到企业正式从业人员都能人手一份,随时学习领会,指导实践。三是要教育企业及回收网点加强回收拆解现场管理,做到杜绝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回收和拆解场地、正式从业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等。
七、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
指导行业协会对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功能拓展完善,在报废汽车回收信息统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完善监销、拆解、零部件利用和危废物处理流向等方面的信息统计和查询功能,以实现对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全过程监控管理。争取与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相关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业务数据对接,促进报废车回收率的提高。组织信息数据报送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企业填报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八、做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进一步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力度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等三部委印发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商务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和标准公告要求,认真对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清算总结和上报,保证数据的准确和真实,切实组织开展好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资金的审核、发放,发挥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的引导效应,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力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主动争取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相应补贴资金政策,切实提高报废汽车回收率。
九、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协会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水平
鼓励行业协会进行行业统计分析工作,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行业合作等方面的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性信息支持。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完善报废汽车回收行业从业人员挂牌上岗制度,探索开展行业企业星级评定工作,规范行业回收拆解经营行为,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市场行为,切实推进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提升行业协会自律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