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三部门正式启动二手车出口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13(来源:商务微新闻)
5月5日上午,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共同召开二手车出口专题会议,正式启动二手车出口工作。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出席会议并讲话,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有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企业代表60余人参加会议。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相关政策一直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二手车出口工作的启动是中国汽车产业出口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开展二手车出口是商务部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外贸稳增长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一带一路”合作、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激发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外贸稳中提质。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2018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达1382万辆,不到新车销量(2808万辆)的一半,如按发达国家二手车交易量是新车销量2倍,二手车出口是交易量10%以上测算,我国二手车出口发展潜力很大。随着国内二手车交易量逐年扩大,环保标准日益提升,开展二手车出口的呼声日渐高涨,商务部积极回应,主动作为,从去年7月起,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赴有关地方深入调研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研究推动二手车出口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三部门于4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二手车出口的有关要求和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专项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实施方案,严格甄选出口企业,强化监管,优化服务。要制定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二手车出口企业要做好海外售后服务保障,树立和维护中国二手车出口的海外形象和信誉。
目前,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台州)、山东(济宁)、广东、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青岛、厦门等10个省市。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理顺工作流程,持续优化监管和服务模式,为二手车出口营造良好环境,为外贸稳中提质注入新动力,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