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又传利好 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
发布日期:2020-08-04尽管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未能保持“一枝独秀”的良好增势,不过却频频收获政策“大礼包”。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准入管理规定》)发布,将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新版《准入管理规定》将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此次《准入管理规定》共修改内容四处,删除内容三处。
新版《准入管理规定》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删除“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为代工打开了方便之门。代工企业只负责生产就能保留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同时,一些在设计开发方面具有创新力的造车新势力也有望减少对制造工厂的重资产投资,借用代工厂生产获得企业和产品准入。
同时,新版《准入管理规定》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这给了有关汽车企业更多调整、喘息的机会。” 崔东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此前的规定,对于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工信部将予以特别公示,若相关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不能保持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资质。这不利于企业在困境中寻找新的机遇或借助外部资源“重启”。
此外,新版《准入管理规定》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崔东树说,由于市场的变化,以及新能源补贴退坡,再加上今年“新冠”的不利影响,截至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出现了同比连续12个月的下滑。同时,特斯拉的鲶鱼效应已经显现,国内蔚来汽车等新能源车企的生存能力大为增强,而低端过度依赖补贴的车企的大量退出。在崔东树看来,此次《准入管理规定》虽然降低了准入门槛,减少了对新进入企业的束缚,但并不意味着汽车行业技术门槛的降低,而是表明企业准入审查的重点监管方向由研发能力转向了生产能力、质量及一致性控制能力、售后及安全保障能力。
在重庆,7月30日,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消息,《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正式发布。重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同时,按年度实施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重庆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驾考(驾培)车、公交车、公务用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鼓励生产企业出台相关促销政策,引导重庆个人用户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在加快充电桩建设方面,将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全市范围内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对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非经营性专用交流充电设施给予1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