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车辆管理所车管科召开车驾管专委会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1-08-31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车管科于2021年7月14日上午9:30在昆明市车管所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车驾管专委会工作推进会。
参加本次会议的领导及人员有:昆明市车辆管理所副所长毕鑫,车管科科长杨亚飞、警官何钟阁;云南省资源再生二手车行业协会车驾管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杜丽平、赵丽、陶波、邓雅兰,主任助理徐杰等共9人。
本次推进会主要由昆明市车辆管理所副所长毕鑫,车管科科长杨亚飞将近期车驾管社会服务站跟班学习的情况,近期车驾管社会服务站检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以及车驾管工作的安排部署提出相关要求:
1、邀请车驾管专委会相关负责人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参与商讨车驾管社会服务站“温馨提示”标语标牌的规范化制作;
2、近期昆明市车辆管理所车管科将会统一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告知书模板,并通知全市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让车主签字。
3、在近期检查中,部分车驾管社会服务站任有出现业务出错、配套设备不规范、代办人员在办理业务过中车牌乱堆乱放等现象。要求各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开展自我检查,若有此类现象,请及时作出整改。
4、要求各车驾管社会服务站配齐所有查验工具,严禁出现使用损坏的查验工具做摆设等现象。
5、近期将通知各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开展自检自查的工作,希望全市车驾管社会服务站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开展自我检查,并将自检自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以及对应的整改方案及时已书面形式上报车管科备案(如果预估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服务站,可以写申请适当延长整改期限)。若出现不开展自检自查,不做任何上报的车驾管社会服务站,一经检查出现问题,将进行停业整改。
6、重点清理代办乱象和乱收费等行为,严守“红线”意识,规范服务行为。
7、对于申请新增的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审批,车驾管专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参考性、专业性、规范性但不具有决策性和决定性的意见和建议。
8、对近期跟班学习的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给予了表扬,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共同促进车管及驾管业务规范经营。(文章来源:云南省资源再生二手车行业协会、云南省资源再生二手车行业协会车驾管服务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