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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座谈会 暨《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询会圆满召开

  发布日期:2017-10-31

       2013年6月28日,云南省资源再生二手车行业协会在迪庆州香格里拉茂源酒店组织召开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座谈会暨《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询会。云南省政府法制办调研员黄京鸿、工信委交通与物流处副处长何群毅、调研员许海云、主任科员李锦华;省资源再生二手车行业协会会长张文义、常务副秘书长段金辉、副会长和荣耀、杨登华、刘奇、刘开建、李加喜以及有关州市33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分公司(网点)负责人共103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省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段金辉主持。首先,省工信委交通与物流处副处长何群毅向参会人员解读了省工信委2013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要点,一是加快推进行业管理立法工作,认真组织做好《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调研和论证等工作,并结合此次会议,广泛征求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修改意见,完善条例内容,力争年内完成上报件。二是切实做好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开展行业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正常秩序,自去年9月份开展报废汽车整治工作以来,取缔非法拆解、拼装报废车黑窝点8个,非法拼装报废车维修企业1家,查获、没收非法销售拼装车及五大总成186家,通过专项整治,全省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打击,整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经营秩序更加规范和有序。三是组织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截止今年6月,已完成全省报废汽车升级改造补贴资金发放,累计共发放补贴资金1298.3万元。四是加快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步伐,对9家未开展升级改造或已开展升级改造但未通过验收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加强指导和督促,促进企业在年内完成升级达标和验收工作。五是修订完善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对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在建设布局、统筹发展方面的指导作用。六是贯彻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把贯彻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作为提高报废车回收率的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好。七是组织开展先进评选表彰,对在2011-2012年度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八是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引导回收拆解行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九是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依托省行业协会建立完善自律方面的规章,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加强对行业协会在信息系统建设、经营报表统计等方面的指导,促进行业协会快速发展,为政府部门、企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其次,省政府法制办调研员黄京鸿就《条例》立法工作作简要说明,今年省政府把《条例》立法工作定为二档立法项目,即抓紧调研工作,因此要求全省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分公司(网点)认真阅读《条例》(征求意见稿)内容,结合实际,就企业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希望通过《条例》立法拟解决企业经营、报废车回收率低、市场监管中的哪些问题等方面提出合理的、可行的、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立法工作进度。

省资源再生二手车行业协会会长张文义就2013年5月22日商务部在北京召开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座谈会有关精神向参会人员进行传达,北京会议的目的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就进一步对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的修改征求意见。会议围绕报废汽车管理是否纳入行政许可展开讨论,全国各省市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纷纷发表意见,大部分省市、地方政府建议保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行政许可,并对回收和拆解相分离持否定意见。同时,各参会代表纷纷建议国家与地方报废汽车立法应本着规范市场、提高回收率为原则,对设立报废汽车回收基金和保险金制度,规范回收价格,提高准入门槛,明确执法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及落实更新补贴政策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最后,各州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分公司(网点)就行业准入、回收率低、假转籍、假报废、职责分工等问题,现场对《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听取参会代表的意见后表示,将反馈意见通过整理、分析,把合理的、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内容,从而进一步完善《条例》的相关内容。

       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此次会议,深入了解了国家、省最新的行业政策,把握了行业发展方向。同时,参会代表们对《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合理建议,使《条例》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从而进一步推进了立法工作进度,为《条例》的出台,提供了重要保障。